河南明确建立村镇银行等重点高风险机构名单制管理机制 专家建议:可将央行评级、监管评级与早期纠正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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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20:03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哈力克
此次河南表示建立名单制,可以将央行评级、监管评级与早期纠正有序衔接。

财联社8月31日电(实习记者 哈力克)8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下列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建立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重点高风险机构名单制管理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为1651家,河南共有86家村镇银行。目前,河南136家农信社已完成改制106家。

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名单制管理,范围更加明确,针对性更强。此次河南表示建立名单制,可以将央行评级、监管评级与早期纠正有序衔接。预计未来可能还会把地方金融组织和一些大型非金融企业纳入范围。

名单制管理,范围更加明确、针对性更强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围绕政务、金融、科技创新、生产流通、就业收入分配、投资消费、民生、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建设提升行动,并强化信用基础支撑。

其中,《实施方案》提到,营造良好区域金融信用环境。建立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重点高风险机构名单制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非法集资。

“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名单制管理,其实就是对银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银行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一些高风险机构重点关注。”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曾提到对高风险机构采取的名单制管理的要求、进展和原则。

此前,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问题,监管部门采取名单制管理,要求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对辖内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排查,进行压力测试,制定分门别类的、一企一策、一行一策的整治措施。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强化名单制管理,监管部门和各银保监局要把管辖的各个机构的风险底数摸清楚。具体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和路径,既要遵循统一的监管规则,也允许根据每家机构风险的特点、形成的原因,量身定做,制定有用有效的化解措施。

“名单制管理,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分门别类、一行一策的治理措施,范围更加明确,针对性更强。”周毅钦告诉记者。

可将央行评级、监管评级与早期纠正有序衔接

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21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为1651家,记者根据企业预警通统计,河南共有86家村镇银行。农信社方面,目前河南136家农信社已完成改制106家。

周毅钦表示,对于高风险机构,人民银行一直以来都有监测机制,每季度都对金融机构进行评级并进行披露。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高风险金融机构316家,其中,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186家和103家。

“对于列入高风险之列的机构,央行建立了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和限期整改机制。此次河南表示建立名单制,可以将央行评级、监管评级与早期纠正有序衔接,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早期纠正的及时性。”周毅钦建议。

关于机构信息共享问题,《实施方案》也提出了相应举措。明确加强金融监管、行业运行和风险预警等信息共享,针对重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金融科技企业等,健全重大风险信息通报、会商研判机制,确保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河南经济体量大,村镇银行数量可以排到全国前几,如果名单制管理机制建立起来,需要强化银行内部的风险制度建设。名单管理制度也可以和不良资产处置、农信社改革、市场化兼并重组等其他化险措施配套使用。”上述业内人士说。

“河南建立的名单制,预计在金融机构方面会和央行高度重合,未来可能还会把地方金融组织和一些大型非金融企业纳入范围。”周毅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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