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专栏】风险警示板股票投资者教育典型案例 | 从严认定参与风险警示标的的案例
2023-03-14 17:38 星期二
【3.15专栏】风险警示板股票投资者教育典型案例 | 从严认定参与风险警示标的的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0日,某证券公司投资者马某因账户交易“*ST 未来”(600532)股票的过程中,13:53:30-13:54:30,单向申报买入股票金额 120.72 万元,31.57万股,构成大额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对其采取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

2023年3月1日,某证券公司投资者郭某因账户交易“*ST泽达”股票的过程中,存在大额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23年3月1日对其采取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

案例解析

两名投资者分别申报买入股票120.72万元,31.57万股和70.88万元,14万股,均未达到当日买入50万股的限额,但却被交易所采取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更为严厉监管措施。这是为什么呢?

解释这个问题前,需要了解什么样的标的会被交易所进行从严认定、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呢?

什么样的标的会被交易所进行从严认定、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3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纳入重点监控证券名单:

(一) 在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的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

(二)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交易出现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证券;

(三) 存在重大市场质疑的证券;

(四) 因价格涨跌幅严重偏离对应指数、重大风险事件、媒体高度关注等情况,具有较大交易风险的证券;

(五) 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且发行人发布偿付风险提示公告的公司债券;

(六) 证券交易所发送的风险警示相关通知、风险提示短信等涉及的证券;

(七) 监管中对市场公开的重点监控证券;

(八) 其他风险较大或价格波动明显的证券。

投资者对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或对交易所交易监管中向市场公开的重点监控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可以将规定的监控指标下调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从重实施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下调幅度不超过50%,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上述两名投资者因此收到了交易所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若投资者证券交易中继续出现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视情况对其采取进一步自律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连续实施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等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

提醒与建议

证券公司会根据监管要求,及时通过公司网站、交易系统、行情系统等多种渠道,向客户进行重点监控证券的风险提示,引导客户合法合规、理性审慎参与交易。投资者应及时关注重点监控证券名单变化,尽量不参与或少参与这些证券交易;在参与这些证券交易过程中,应当避免当日大额、集中、连续申报的交易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异常交易行为,若有疑问可以咨询对应营业部服务人员。

收藏
108.03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要闻
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