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亨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警示函
财联社1月20日电,绿亨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交所《关于对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北交所对公司及董事长刘铁斌、副总经理肖代友、时任董事会秘书刘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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