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违法发放贷款等被处罚;②罚款金额375万元。
财联社11月1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安徽肥西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违法发放贷款。
丁常斌、高聪、万正宝、赵静雅、王忠平、王华余、张琼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肥西农商行罚款375万元;对丁常斌、高聪、万正宝、赵静雅、王忠平警告并罚款合计33万元;对王华余、张琼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