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4日 22:50:26
金健米业: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财联社2月4日电,金健米业(600127.SH)公告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于2026年2月4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2020年至2022年,公司原子公司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等四人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关联个股
收藏
250.54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19.44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