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6年10月14日 15:00:18
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财联社10月14日电,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调查协助,加强业务支撑。此外,意见还提出强化重点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鼓励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的权利人积极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总署对相关备案申请依法予以审核。上述商标、专利经海关总署备案后,海关基于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结果加强保护。
阅43.6W
关联话题
1.44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