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到期“卖身”未成 永泰能源“自力更生”推进债务重组
原创
2019-08-15 16:20 星期四
王平安|财联社
自2018年中,永泰能源债务违约后,“卖身”国企的计划曾被寄予厚望,随着计划失败,永泰能源只能“自力更生”。

财联社(郑州,记者 王平安)讯,8月14日晚间,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能集团”)的合作协议到期,京能集团入主永泰集团进而控制永泰能源(600157,SZ)的计划未能实际落地,双方合作无疾而终。

自2018年中,永泰能源债务违约后,“卖身”国企的计划曾被寄予厚望,随着计划失败,永泰能源只能“自力更生”,1.4元的股价也使永泰能源面临压力。

“债务重组工作推进顺利,初步重组方案已获得债委会主席团成员认可,资产变现获得了部分现金回流,期间永泰能源公司经营也一切正常,自救还是有希望的。”永泰能源内部人士表示。

“卖身”未成

昨日晚间,永泰能源发布《关于债务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去年8月15日,永泰能源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截止本公告日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尚未就可能交易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有效期为一年,现合作协议失效。

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的合作曾被寄予厚望。根据《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京能集团计划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并降低永泰集团融资成本,支持永泰集团转型发展。

对于双方意向协议失效,并且期内双方合作并无实际进展,永泰能源内部人士表示:“和京能集团的合作算是结束了,之前一段时间解决债务问题的时候,永泰已经开始立足自身了。”

据了解,永泰能约违约债券超百亿,其中已有部分和解摘牌,16永泰01债、16永泰02债、16永泰03债已与债券持有人达成和解,并从交易所摘牌,共计40亿元违约债务得到解决。

对于尚未解决的违约债券,“现在已经制定了初步的债务重组方案,将通过债转股、债权延期等一系列措施解决,现在债委会主席团成员都已经达成一致,认可方案了,后面就是沟通问题了。”

日前,永泰能源在《关于债务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中称,债委会法律顾问在债权人委员会介绍了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建议方案,将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变现处置,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全体主席团成员原则同意该方案思路,近期加快推动各方沟通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

自救

债权人给与永泰能源宽限空间,也是初步认可永泰能源自救的力度与效果。

除推进债务重组外,永泰能源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给偿债提供了基本保障。公告显示,违约事件发生后,未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2019年以来,电力、煤炭等主业经营正常,公司所属14座在产矿井与4家电厂继续保持安全生产。2019年一季度完成发电量86.01亿千瓦时,原煤产量214.88万吨。

另外,永泰能源正对首批238亿元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沟通。其中,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二期基金等4.3亿元资产已完成对外转让。

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与2019年一季度,永泰能源净利润分别为6591.85万元与3235.35万元,而同期经营活动方面产生了大额现金流入,2018年永泰能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48.39亿元,2019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1.06亿元。

虽然永泰能源通过各种措施实现现金回流,获得了债权人认可,同时推动债务重组,使公司违约压力得到部分缓解,但永泰能源股价长期维持在1.2元至3元之间,仍未摆脱面值退市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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