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券商接监管工作函!6位保代遭罚,科创板保荐业务处罚多,已涉6家券商
原创
2019-11-08 22:02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万佳丽
本次处理涉及的科创板公司木瓜移动、新数网络已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已终止审核。

财联社(上海,记者 万佳丽)讯又有三家券商因科创板业务被出具监管工作函,分别是中天国富证券、天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

今日,上交所消息,上交所在有序推进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同时,对前期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当行为,依据相关事实和规则,集中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处理涉及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瓜移动”)、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数网络”)、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科技”)等科创板申报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木瓜移动、新数网络前期已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已终止审核。

根据违规情节程度,上交所也对发行人新数网络、白山科技予以监管警示,对木瓜移动、晶晨股份出具监管工作函。其中,木瓜移动和白山科技的保荐机构是中天国富,新数网络的保荐机构是天风证券,晶晨股份的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

同时上交所也对涉及的三家保荐机构中天国富、天风证券、国泰君安出具监管工作函;对木瓜移动的保荐代表人陈佳、陈东阳,新数网络的保荐代表人许刚、王育贵,晶晨股份的保荐代表人寻国良、李冬予以监管警示,对白山科技的保荐代表人吕品、宋桂参出具监管工作函。

科创板招股说明书中存不规范、不严谨、不勤勉的行为

上交所本次集中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所针对的不当行为,主要是相关市场主体在科创板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编制、审核问询回复等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勤勉的行为。

例如,木瓜移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能客观反映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内容、未充分披露行业定位划分依据,未充分揭示对公司持续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未披露有关业务数据与公开信息存在差异的原因等。

彼时上交所两轮问询木瓜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的业务实质与业务模式,以及发行人是否充分披露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

木瓜移动此前在新三板挂牌披露的主营业务包括游戏业务,2016年度游戏业务毛利占比仍超过30%,但未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披露,并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问询回复中,披露发行人2018年向Facebook的采购金额占Facebook亚洲收入的21%,与根据Facebook在纳斯达克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测算的结果不一致等。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受理后,审核问询回复内容一经披露,对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若终止审核前,发行人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已存在违规问题,上交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而新数网络被处罚的原因则是,在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公司未披露此前在其他公开市场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变动过程及相关股东持股信息,且未作合理解释。这或与其此前曾谋求海外上市之后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新数网络6月25日科创板申报获受理,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68万股、融资2.51亿元,全部投入智能大数据广告投放分析系统建设项目。7月23日被问询,8月23日终止审核。值得注意的是,新数网络连首轮问询都没回复,主动撤材料。此前该公司曾搭建红筹架构谋求海外上市,但红筹架构拆除后选择在新三板挂牌。

2012年,新数网络公司高管赵士路、许栊、张翔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出资设立了鸿云投资、智点投资,两个公司再下设新数控股,在通过新数控股在香港设立新数香港,三人同时在境内又出资设立了新数科技。至此,公司红筹架构正式建立。

为此,新数科技还引入境外投资者银泰资本对公司进行增资。然而仅一年后,新数网络决定放弃谋求海外上市,解除了海外红筹架构,银泰资本退出新数控股及新数科技,新数科技也解除对新数有限的控制关系。

谋求海外上市不成,新数网络将目光转向了国内。2015年,公司向股转公司提交了申报材料。当年12月,新数网络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今年4月,公司发布公告称,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后,公司股票开始停牌。6月25日,上交所受理了新数网络的科创板上市申请。短短两个月后,新数网络表示,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决定向上交所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

白山科技在项目审核期间未及时报告重大涉诉事项。

7月30日,白山科技回复了科创板第二轮问询中,上交所共对白山科技提出17个问题,关于诉讼、股东、私募备案、关联方、业务、收购情况、客户、财务数据等方面。

而晶晨股份则是,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审核问询回复中,所披露的境内外收入数据多次调整,返利产品销售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且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的修改未按要求向上交所报告。

上交所表示,注册制下的发行上市审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力求把真实公司呈现在市场面前。这首先要求发行人“讲清楚”,同时要求中介机构“核清楚”。

在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坚持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管早管小,防止“小病变大病”。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启动以来,上交所及时通过约见问询、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等方式,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合计已达50余次。

此前已有三家券商受罚

10月31日,证监会网站公布证监会对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及2名保代的3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原因是恒安嘉新招股书对2018年度收入、净利润作了重要调整,导致收入确认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中信建投成为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之后2019年第3家因科创板项目受罚的证券公司。

作为恒安嘉新(北京)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保荐义务,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信建投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证监会在决定中还指出,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责令公司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证监会。

在此次中信建投证券被处罚之前,还有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因科创板项目受证监会处罚。

2019年7月4日,证监会公布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证监会决定书指出,中金公司在保荐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擅自改动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而中信证券则是在保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另外,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截至目前,中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天国富、天风证券以及国泰君安6家券商皆因科创板IPO项目先后被处罚。

业内投行人士认为,这充分反映了监管对科创板保荐机构从严要求的高压态势,对其他保荐机构、甚至律所、审计机构都会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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