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董责险投保数新高但占比仍低 科创板公司更偏爱?
原创
2019-11-21 16:16 星期四
王俊仙 查道坤|科创板日报
A股公司购买董责险数量一直不太多,但今年公告购买董责险公司数量创新高,且科创板公司似乎更为偏爱董责险。

《科创板日报》(南京,记者 王俊仙 查道坤)讯,11月20日,上市仅20天的赛诺医疗公告称,将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A股公司购买董责险数量一直不太多,但今年公告购买董责险公司数量创新高,且科创板公司似乎更为偏爱董责险。

科创板公司偏爱董责险?

根据赛诺医疗的董责险购买方案,其准备每年不超过22万元,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赛诺医疗认为,购买董责险,可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研究董监高责任险长达20多年,其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助于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董监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守法律法规是董监高最起码的要求。董监高故意违法,如贪污受贿、侵吞公司资产、挪用公司资金等,是不包含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但某些主观过失是包含在内的,譬如董事曾赞同投资的项目最后失败了,但董事在决策时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善意而为、没有故意,但存在过失,保险公司就应予以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公司中,虹软科技和南微医学也曾公告购买董责险,虹软科技不超过30万元/年,责任限额1亿元;南微医学不超过30万元/年,责任限额1亿元。

此外据媒体报道,安达保险统计,科创板7月和8月上市的28家公司中,有13家企业购买了董责险。

11月21日,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向记者表示:“科创板公司是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石,在公司经营、发展前景、制度层面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随着市场监管不断强化与完善,科创板公司背后的董监高在公司治理上面临着更大经营风险和赔偿责任,履职风险更大。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是一种‘对冲’该风险的有效手段。”

A股单年投保数量创新高

董责险是在2002年正式引入A股的,万科首吃“螃蟹”。

而据《科创板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16年,A股共有15则投保董责险公告,其中多则为同一家公司在不同年度购买。从2017年开始,单个年度投保董责险的公司开始明显变多。

2017年,A股共有9家公司公告投保董责险,2018年增长至16家,而今年截至11月20日,已有35家公告要投保,创下历史新高。

盘和林认为:“这说明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认识正在清晰,随着监管趋严等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案例增多、索赔金额增大,董监高履职风险正在增加,董监高被股东起诉概率的增加导致投保积极性进一步增加。”

记者统计今年购买董责险的公司,其购买期限多为1年,博雅生物、北汽蓝谷、汇金股份、佳电股份和海航控股为3年,青岛金王为1-3年。被保险人多为公司董监高,但赛诺医疗、宜安科技等10家公司的被保险人还将上市公司包含在内。

对此,11月21日,赛诺医疗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正和几家保险公司在谈,也在对比价格,这是整个打包的,包括人,也包括公司上市过程中,如招股说明书等的风险。”

此外,据统计,这35家公司的保费支出从6万元-63万元不等,拟支出保费最高的是易见股份,保费支出63万元/年,其次是海航控股的首年55.2万元,北汽蓝谷、中原特钢和粤传媒均预计不超过50万元/年,光迅科技最低,预计不超过6万元/年。

除东江环保外,其余34家公司均披露了保额,即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从1000万元-7000万美元不等,福耀玻璃保费最高,为7000万美元/年或等值人民币;联化科技次之,赔偿限额每年2亿元左右,接着是星普医科的不超过1.5亿元/年,和中国外运的赔偿限额1.5亿元;此外还有博雅生物、南微医学、万和电气等8家企业预计赔偿限额为不超过1亿元(包含1亿元)。

投保占比仍偏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A股已经有70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或曾经公告购买董责险,但该数量在A股上市公司总数中占比仅约2%,即使考虑不同统计口径,如今年6月有媒体报道的"有数据显示,在目前A股3600多家上市公司中,投保董责险的不到300家,投保率不到10%",投保占比仍不高。

华东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公司也一直关注这个保险,不过没买。因为国内对董监高的诉讼很少,感觉用处不大,有些领导甚至认为公司要出事的才会想去买这种责任险,这是一种让董监高逃避责任吃定心丸的工具。”

盘和林认为,购买占比较低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过去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承担责任的案例非常少,上市公司认为发生赔偿的概率低;另一方面是,作为舶来品,董监高责任险的风险转移作用没有被上市公司认可和信任。

11月21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以前董监高被投资者起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很少,因此上市公司也没有购买董责险的动力。但随着爆雷公司越来越多,在实践中,已经有投资者起诉被处罚的董监高了,法院受理后判决也支持向董监高追偿,但最终是以董监高没钱执行告终。”

许峰进一步认为:“未来董责险将对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要,当中国版集体诉讼来了,没有董责险就没有人愿意去上市公司做董监高了。而董责险责任边界不够清晰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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