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磁王”的大地熊冲刺科创板 第一大供应商厂房毗邻公司
原创
2019-12-02 18:13 星期一
吴凡|科创板日报
大地熊是一家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在大多数人听来会觉得“拗口”与陌生,但在稀土行业,这款材料则被业内誉为“磁王”,产品广泛运用在汽车工业、工业电机、消费类电子等领域。

《科创板日报》 (上海,记者 吴凡)讯, 11月29日晚间,上交所受理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地熊”)的科创板上市申请。

招股书显示,大地熊是一家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在大多数人听来会觉得“拗口”与陌生,但在稀土行业,这款材料则被业内誉为“磁王”,产品广泛运用在汽车工业、工业电机、消费类电子等领域。

据披露,由熊永飞、曹庆香夫妻二人实际控制下的大地熊曾于2017年5月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申报稿,拟上创业板,但随着科创板的“开闸”,公司又将目光转向了科创板。公司拟募资3.52亿元,其中约2.23亿元将投入于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

专利授权的隐忧

报告期内,来自“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收入占大地熊各期营收的比重在90%左右徘徊,也就是说,对“磁王”产品的销售是公司的主要营收来源。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有 160 多家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厂家,其中,中低端应用领域的钕铁硼企业竞争激烈,而大地熊属于高端应用领域的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厂商。

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大地熊拥有国内外专利 114 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38 项,欧美发明专利2项,但即便拥有如此多的发明专利,公司在出口产品到部分海外市场时也曾“受制于人”。

招股书显示,日本企业日立金属在美国、欧洲和东南亚等地拥有较多关于烧结钕铁硼的有效专利,对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全球市场形成了一定的专利壁垒,这也意味着,若未获得日立金属专利的授权,产品出口到欧美、日韩及东南亚等专利保护区,存在被其控告侵权的风险。

另外对于下游客户而言,出于法律风险的考虑,他们亦不愿冒险采用无专利授权的钕铁硼磁体及其组件。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 2012年,日立金属及其关联方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中国、美国多家企业对美国出口、在美国进口或在美国销售的烧结稀土磁体侵犯了其在美国注册的有效专利,其中大地熊就位列其中。

2013年5月,大地熊与日立金属签署《和解协议》获得后者的专利授权,但公司付出的“代价”是向日立金属支付一次性和解费用和专利使用费。

目前,日立金属只对国内 8 家企业进行了专利授权,在公司列举的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英洛华、金力永磁尚未取得日立金属的专利授权。

大地熊称,上述情况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钕铁硼永磁材料厂商在出口业务上的竞争,但若该专利授权因不可知因素不能持续或者日立金属对新的企业进行专利授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出口业务。

不过,招股书中未对向日立金属支付的一次性和解费用和专利使用费的具体金额,取得授权的专利的具体情况进行披露,也尚未披露该专利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关系等,相信随着后续的审核问询,相关细节会逐渐清晰。

供应商在公司“隔壁”

招股书显示,大地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 “安徽包钢”采购,前述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公司同期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98.49%、98.38%、100.00%和100.00%。

实际上,安徽包钢不仅是大地熊的供应商,同时也是大地熊参股的公司。六大稀土集团之一的北方稀土持有安徽包钢60%的股份,大地熊持有剩余的40%的股权。

大地熊称,其通过与北方稀土合资成立安徽包钢,可以获得稳定的、高质量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是由稀土永磁行业原材料供应的特殊性决定的,也是同行业公司普遍采取的采购模式。

但高比例的关联交易亦备受关注,比如公司于2017年5月提交了招股书申报稿后,证监会在此后的反馈意见中就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向安徽包钢采购稀土原材料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公司对关联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业务依赖;关联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请测算价格差异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此次招股书中,公司独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基础,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安徽包钢也曾向大地熊“雪中送炭”,招股书显示,2016年期间,由于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临时资金紧张的情况,安徽包钢基于支持战略客户生产经营的目的,向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拆借,每次拆借期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记者了解到,公司测算的其借款期间的日均拆借金额为693.58万元。由于上述拆借资金时间短暂,安徽包钢更是免于向公司收取利息。

此外,两家公司在地理位置上亦是十分接近,招股书显示,安徽包钢生产厂区毗邻公司,由于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报告期内,大地熊还帮安徽包钢代缴了水电气费。

公司称,由于历史原因,水、电和气服务公司未对两家企业所在片区进行账户分立,该片区内水、电和气费用通过公司账户统一结算和付款,前述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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