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篇丨2019保险业十大关键词
2019-12-30 10:54 星期一
保契
2019即将远去,这一年的保险业更多的是在困苦中前行,与过往的种种耀目时刻相比,2019年确实太过平淡。但,这才是真正的变革才应该有的样子。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

2019即将远去,这一年的保险业更多的是在困苦中前行,与过往的种种耀目时刻相比,2019年确实太过平淡。但,这才是真正的变革才应该有的样子。

这一年,监管层顺大势而为之,围绕行业的痼疾和未来的美好,在平衡中出台了系列监管政策。尽管,在每一项政策出台的过程中,翘首企盼者有之,肆意批评者亦不会缺席,或曰是妥协的产物或曰不够彻底。

好或不好都有待历史检验。但保契始终认为,在一个充满制度和意识形态摩擦的世界中,如果没有实用主义的草根性和柔软的身段,改革的最大可能性就以夭折告终。

而这一年监管层的系列举措却处处闪耀着世俗理性的光芒——从行业现实困境的“俗”出发,以“士”的方式加以诠释,固化而成“礼”。

而这正是华夏五千年一次次商业繁荣背后的政治根源之精髓。

2019年监管核心关键词:公司治理、产品监管、内控监管、险资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介监管……

1、公司治理

2019年,公司治理全面上升为监管核心。针对系列乱象、更为行业久远发展,监管部门几乎全维度地对行业公司治理监管进行了重塑,正本清源之决绝可见一斑。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公司治理的硬性要求,并明确了合规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两类指标,同时设置重大事项调降评级项,加大对公司治理有效性及公司治理失灵等突出问题的关注评价力度。

此外,为鼓励良好公司治理实践,还在有效性指标中增设额外加分指标,对银行保险机构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创新精神、客户服务等“软指标”进行评价。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严厉打击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产品监管

2019年,监管层明确行为监管核心抓手,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保险产品从更高的层面厘清争议,划定规则,为重塑行业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车险高质量发展,亦为下一步的商业车险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健康保险保障属性,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从健康保险定义分类、产品监管、销售经营等方面作了全面修订,规范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经营和理赔行为,鼓励健康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在概念定位方面,将健康保险定位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就《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新技术创新服务形式,改善消费者体验。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加快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银保监会网站曾发布《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近期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了人身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和近期监管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主要表现为夸大宣传、条款复杂难懂、产品开发报备不合规等。通报中共点名24家寿险公司,可见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之严格。

3、内控监管

2019年,监管层穿透万千乱象,渐次拨开迷雾,以内控监管未切入点对行业痼疾标本兼治,虽起步较晚,但监管的决心已表露无疑。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作为监管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籍此查错纠弊、校验核实、评价指导、警示威慑,在有效推动监管履职的同时亦强力推动了公司主体内控体制机制的完善。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动行业自律和内部廉洁建设,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督促各机构员工公平公正履职。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均被纳入其中。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就《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向对方的倒逼完善自身建设。

4、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9年,监管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动了真格,发报告、搞警示等表面文章明显减少,而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根源倒推,让真正可以为消费者负责的人去负责,让不负责者付出高昂代价。

这一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最终责任,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管层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明确部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从董事会、委员会、高管层到明确的执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逐级授权,层层落实。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处理效率,提升消费者对银行保险机构投诉处理工作满意度。

5、外资准入

2019年,随着安联(中国)这家外资保险集团的呱呱坠地,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措施进一步夯实,不仅为中国保险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亦为保险业的全球化崛起和增强我国经济韧性打开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保险业最新开放举措要求,放宽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限制,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并为2020年适时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预留制度空间。

6、现金流管控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决定企业兴衰存亡的是现金流,最能反映企业本质的是现金流,在众多价值评价指标中基于现金流的评价是最具权威性的。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现金流的价值显然更为重要。

2019年,监管软性引导与硬性监管相结合,在推动行业转型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最坚实的一步。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分类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硬约束。

根据要求,中国银保监会可自行或授权派出机构定期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行监管评估,必要时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而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低或匹配状况较差的保险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负债特征、资产结构和存在的风险,采取要求限期整改等一项或多项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7、保险资管

2019年,监管在推动行业全方位服务实体经济的路上不发愈发坚定且更加成熟,在坐实穿透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引领险资的走向。在此之下,资管产品正在以特有的阳光穿越寒冬。

这一年,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统一保险资管产品监管标准,引导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意见,在有效继承过往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严格规定的同时,亦从审慎监管的视角,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管产品的硬性。

意见不仅要求强化保险资管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落实风险责任人机制,健全产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产品业务纳入内部稽核和资金运用内控审计。同时通过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投资标的和交易结构等信息,进一步坐实穿透监管。

8、中介监管

2019年中介的强势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但因其而生的行业之乱亦愈发生猛,从地方监管局到银保监会,精准摸排,强势出击。

这一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核心原则在于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建立内部合规审计监督,强化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合作主体的业务合规管理责任。

这一年,现场检查办法、员工履职回避等等监管规定几乎都有涉及中介,全方位监管的制度框架已初见雏形。

9、防风险、治乱象

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2019年监管在防风险、治乱象上的力度并未减弱,只是这一年工作更加务实,从《保契》筛选出的年度关键词来看,每一个词的背后都有这一目标的身影,目标笃定,行稳有道。

这一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市场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银保监会查处屡查屡犯违规问题,消化存量,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合规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查处重点风险及违规问题,遏制增量,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生态修复方面取得新进展;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10、互联网保险

留给尚未正式与我们见面的互联网新规(新版《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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