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31日 20:30:57
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月1日起施行
财联社7月31日讯,商务部消息,《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提出,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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