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同日公告:8月25日起对个人房贷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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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 11:32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李愿
“与对公贷款不同,个人贷款客户的数量较多、金额小且不统一、家庭住址分散,主动服务工作任务太繁重,只能等客户自己主动或者银行最终统一转换。”一位银行业人士曾对财联社记者介绍。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继7月20日交通银行后,8月12日另外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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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国有大行对转换规则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同时包括: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以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

同时,农业银行表示,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中国银行也表示,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工商银行表示,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上述批量转换公告或与个人存款住房贷款转换LPR的进度较慢有关。日前,央行在《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披露,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与对公贷款不同,个人贷款客户的数量较多、金额小且不统一、家庭住址分散,主动服务工作任务太繁重,只能等客户自己主动或者银行最终统一转换。”一位银行业人士曾对财联社记者介绍。

央行曾表示,存量贷款转换进度已纳入MPA和合格审慎评估考核,原则上应于8月30日之前完成。

财联社记者日前曾报道,有个别央行分行召开LPR转换督办会,要求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快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确保8月20日前提前完成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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