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31日讯,伊戈尔公告,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与刘大勇、邓长平、深圳市鼎硕星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硕星”)签订《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4,275万元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的方式获得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硕同邦”)57%股权。其中以1,875万元对鼎硕同邦增资(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1,6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占增资完成后鼎硕同邦25%的股权;以2,400万元收购增资后鼎硕同邦原股东持有32%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鼎硕同邦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鼎硕同邦57%的股权,鼎硕同邦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