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业务量超900亿 险资债转股规范来了!单一公司设投资比例限制
原创
2020-09-09 20:03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王宏
宏观经济降杠杆环境下,银保监会9月9日消息,为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特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联社(北京,实习记者 王宏)讯,宏观经济降杠杆环境下,银保监会9月9日消息,为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特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据悉,上述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明确监管依据。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管理。

二是明确发行人条件。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其发行人应当公司治理良好、经营审慎稳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和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

三是明确投资范围。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投向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净资产的60%,可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份额分级的,应当为优先级份额。

四是按照穿透原则实施分类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根据权益类资产的比例相应纳入权益类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管理。

五是加强集中度监管。设置单一公司50%和集团合计80%的投资比例限制。

据监管部门方面透露,近年来保险资金通过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截至2020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超过900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王向楠对财联社表示,这是保险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直接融资的表现之一,很可能带来实体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双赢”结果。一方面,企业能获得规模大、期限长、成本较低的保险资金的加持,缓解了融资约束,降低了债务成本,改善了公司治理。这点从其他金融资金的类似投资中可以预测。

另一方面,在标准化资产投资回报偏低的背景下,保险资金有了更多投资机会,可以赢得更高风险调整后收益。这也是一些发达经济体的做法。此通知对于投资中的市场风险和关联方交易风险、“明股实债”和多层嵌套问题是有所考虑的,王向楠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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