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再迎监管“简政放权”!券商备案报告29项大调整,2项备案取消,12项报告事项取消
原创
2020-09-14 17:42 星期一
财联社记者 高云
证监会最新发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晰界定和调整部分备案报告事项》,证券基金公司备案报告迎来大调整,总调整接近六成。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云)讯,证监会最新发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晰界定和调整部分备案报告事项》,证券基金公司备案报告迎来大调整,总调整接近六成。

这份文件中,证券基金监管部对现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报告事项做了进一步清晰界定和清理,合计调整、取消、简化、合并备案和报告事项87项,其中备案25项、报告62项,总调整比例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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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告,涉及证券公司备案报告事项有29项,其中备案11项、报告18项。4项备案事项调整为报告事项,2项备案事项被取消,12项报告事项将被取消事项报告要求,2项报告事项简化为只向派出机构报告。此外,多个备案和报告被合并。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证券基金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相应修改相关规则,持续规范、压缩备案报告事项,切实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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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报告整理)

证券经营机构报送负担大幅减轻

证监会表示,为持续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落实证监会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集中清理备案事项的改革措施,在去年下半年清理30%备案事项和35%报告事项基础上,近期,证券基金监管部对现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报告事项做了进一步清晰界定和清理,合计调整、取消、简化、合并备案和报告事项87项,其中备案25项、报告62项,总调整比例58%,切实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尽量减轻经营机构报送负担。

在规则制定中,对于经营机构从事有关业务或行为,需符合规则设定的条件或要求,但尚不构成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或者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相关条件依法仍然保留的,通常设置为备案事项;为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经营机构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监管报表、统计数据、年度报告等的,则设为报告事项。

调整、取消、简化、合并备案和报告事项87项,其中备案25项、报告62项,总调整比例58%,其中涉及证券公司29项,其中备案11项、报告18项。

证券公司4项“备案”事项调整为报告事项:包括“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备案”、“资产管理业务月报报表、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备案”、“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设立情况备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依法为境外子公司出具不具有实质性担保义务的安慰函以及其他类似文件备案”。

“资产管理业务月报报表、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备案”调整后,月度报表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仅向派出机构报送;资管业务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纳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不再单独出具并报送。

自营账户设立情况备案取消,由证券公司向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报告要求,保留向中国结算报告要求不变。

另外,两项备案将被取消,包括证券公司作出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备案、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备案,前者相关情况证监会将通过证券公司年度报告予以关注,后者证监会将通过日常监管予以关注。

多个备案或报告事项将合并为一,“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合并为“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备案”与“证券公司撤销分支机构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合并为“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备案”、“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相关事项不涉及变更主要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备案”、“证券公司增加、减少册注册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情况报告”合并为“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相关事项不涉及变更主要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公司形式备案”。

多项报告事项将被取消报告要求,证监会将通过日常监管予以关注

12项报告将被取消事项报告要求。

其中涉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或因故缺位5个工作日以上报告、证券公司指定专人代为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报告”、“证券公司关于对财务会计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报告”、“证券公司年度压力测试报告”、“证券公司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指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资金和客户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证券的存管或者动用情况的有关数据报告”、“证券公司投资或开展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或新业务情况报告”、“证券公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比例不符合规定的报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发生不利变化超过20%情况报告”、“证券公司内部稽核情况报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验资专户出现重大异常报备”、“保荐机构每年4月份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证券公司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评估报告”。

对于上述12项的后续配套办法或替代措施,多数将会由证监会将通过日常监管予以关注,此外,“证券公司年度压力测试报告”的后续配套方面,派出机构将在有监管需求时再向公司调取查阅相关报告,如压力测试显示证券公司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应及时报送派出机构。

两项报告将简化为只向派出机构报告,包括“证券基金公司合规负责人重大事项报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后续将保留证券、基金公司向派出机构报告义务,取消向证监会报告义务。

另有两份报告将被合并,包括“证券公司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情况报告”、“证券公司预判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情况报告”,合并后报告事项名称为:证券公司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报告。

证监会:相应修改相关规则,持续规范、压缩备案报告事项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表示,配套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工作的持续推进,今年以来,证监会部对证券基金机构监管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废止、修改、整合、新增部分规章制度。在此过程中,对于一些不适应新法要求、必要性不强、可通过其他日常监管手段替代的备案报告事项,相应予以取消。对于部分要求经营机构向

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或者会管单位同时报送的事项,以及部分内容相近、具备整合空间的事项,根据实际监管工作需要,相应予以简化合并。同时,按照报送主体、报送类型等维度对现有备案报告事项予以全面梳理和整合,形成逻辑清晰、便于执行的备案报告事项汇总表,供行业机构参考。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表示,将督促各证监局及时更新官网相关栏目信息,便于行业一体适用。同时,结合证券基金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相应修改相关规则,持续规范、压缩备案报告事项,切实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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