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6日 20:45:01
*ST仁智: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书 公司需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9677万元及利息
财联社9月16日讯,*ST仁智公告,公司因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仁智股份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下达的案号为(2020)粤01民初167号案件的《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近日,公司收到了本案律师转达的《民事判决书》:被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9677.0818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杭州九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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