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08日 18:32:24
*ST皇台:收到中证监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财联社10月8日讯,*ST皇台公告,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当事人任职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对卢某某立案侦查,以及配合调查等因素,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一)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胡振平、付耶成、何维角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三)对辛秀山、刘静、李生禄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四)对于凇琳、常红军、闻萌、刘锐、高明星、闫立强、张文彬、谢维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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