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 17:24: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
财联社10月10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发行指引》明确,债券发行人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债券以募投项目未来经营收入作为主要偿债来源。其中,项目收费标准由政府部门定价的,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完善项目收费价格政策。发行人应根据项目资金回流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可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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