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强调加强充换电及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
原创
2020-10-10 17:32 星期六
财联社记者 刘阳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10个月之后,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财联社(北京,记者 刘阳)讯,在征求意见稿发布10个月之后,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会议指出,“明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用”,并且“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规划》出台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所交通运输咨询中心副主任贺兴东表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的战略方向。

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则认为,《规划》落地为产业发展指明方向,同时也决定了未来企业发展的投入方向,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汽车强国建设步伐。

自2015年起,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五年产销量居世界首位,2019年销售120.6万辆。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17万辆,占国内汽车保有总量的1.16%。中汽协数据则显示,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过10万辆,分别达到10.6万辆和10.9万辆,同比增长17.7%和25.8%,创出历年同期新高。

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顶层设计,2012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此后,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2019年2月初,下一阶段的新规划启动制定,并在同年12月公开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虽然尚未公布通过审核的《规划》全文,不过从相关会议传达的内容看,《规划》提到的总体方向并未有显著变化。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四个“要”:一是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二是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三是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四是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

经记者初步对比,除第三项的“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一句带过外,以上四项内容在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均有提及。

然而,在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则调整显著,一方面提升了快充充电方式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财政支持。此前意见稿在此处的相关表述是,“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形成适度超前、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至于换电,仍是“鼓励开展”。

值得留意的是,官方明确了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尽管这个方向已经在补贴政策等文件中有所表述,但此前的产业规划并未提及。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132.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数量位居全球首位。不过,这一数字仍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的需求。

“充电难也是产业发展的痛点,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崔东树表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适度超前,目前充电桩以及加氢等基础设施发展并不均衡,对新能源汽车的远途出行不能形成有效支撑,这也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用国家力量去推动,这样就能尽快形成完善的充电网络。”

此外,在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方面,也有细节调整。《规划》表明,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这一目标并非全国一刀切。”贺兴东分析表示,针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这两类区域,其本身占的比重比较小,并且主要针对政府可控制的公共领域车辆,因此更多地是一种先行先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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