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 19:25:56
光大证券:与新鸿基有限已就行使认沽权的安排及商标使用、竞业禁止等事宜达成一致
财联社11月17日讯,光大证券公告,2015年6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证金控收购新鸿基有限持有的新鸿基金融70%股权,双方完成了股份交割并签署了《股东协议》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件。按照协议约定,新鸿基有限持有的30%股份拥有认沽权等相关权利,有权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12月2日期间按约定行使认沽权,即新鸿基有限有权以约定的价格为基础,加每年复合年收益率8.8%,减已经分派的股息,向光证金控出售其持有的新鸿基金融剩余30%股权。为实现公司在港业务的持续稳定,光证金控与新鸿基有限在合作共赢的框架下展开友好协商。目前双方已就行使认沽权的安排及商标使用、竞业禁止等事宜达成一致,于2020年11月17日签署了《经修订及重述股东协议》、《股份回购及认购协议》、《经修订及重述商标许可》、《解除契据》、《应收贷款押记协议》等一系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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