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3% 青岛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措施
2021-02-19 15:57 星期五
齐鲁科创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措施》,从畅通市场准入、重点支持领域、强化促进保障3方面提出了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畅通市场准入、重点支持领域、强化促进保障3方面提出了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青岛市民间投资、民营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2020年,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3%,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9.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民间投资增速6.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民间投资增速1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57.5%,较2019年底提高5个百分点。全市民间投资在建项目4192个,拉动全市投资增长6.8个百分点。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176.4万户,同比增长16.66%,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13%。全市民营经济新吸纳就业36.97万人,同比增长11.33%,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的82.62%。更加充分体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在“六保”“六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措施》共提出3部分17条具体措施,旨在促进民间资本真正“敢投、能投、愿投”。一是解决放开准入、降低门槛、公平对待、平等参与的问题,不能为民间资本设置有形或无形的门禁,更不能专为民间资本设置更高的门槛,要健全市场化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强调的民事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二是聚焦青岛市15个攻势和13条产业链,点明重点投资领域,加强政策引领,为民间资本更加便利地进入项目投资领域,提供选择和决策的方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产业链长、增长前景好的领域。三是强化要素保障,促进政府部门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包括用地用能、税费政策、融资促进、保障机制等方面,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投资项目的加快启动、建设和运营,及早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畅通市场准入。围绕拓宽投资领域,消除对民间投资存在的不公平待遇和隐性门槛,《措施》提出了4条政策措施,在公开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强调应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分批次、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建设规划、招投标等投资信息;在保护民营企业投资权益方面,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企混改,提高盈利水平;在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及时兑现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方面,强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民营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

重点支持领域。立足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创造,《措施》提出了8条政策措施,在“四新”经济领域,培育领军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加速抢占5G等产业制高点;在能源环保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在文旅教育领域,支持发展直播、电竞等新业态,推动大型旅游综合体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支持力度;在汽车装备领域,提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本地化配套,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机场服务、城市交通提供配套服务;在农业产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产业,健全乡村产业链;在现代海洋领域,培育壮大涉海企业,鼓励涉海民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对接、产能合作;在生物医药领域,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引进质子治疗、人工心脏、可穿戴医疗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

强化促进保障。为更好地维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家信心,《措施》提出了5条政策措施,在降低用地用能成本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开发高层工业楼宇,通过按揭贷款等措施为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得经营用房,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方面,强调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改制重组企业税收政策;在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方面,突出发挥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设立项目基金,实现基金与产业项目精准对接;在健全融资促进体系方面,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和更加精准的政策扶持;在建立促进保障机制方面,建立支持民间投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民间投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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