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2日 15:54:17
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规定发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
财联社4月2日讯,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董监高规定》按照人员适当性原则,结合金融控股公司特点,明确董监高任职条件和备案程序,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经验和知识,并加强任职管理,防控关键岗位人员风险,规范兼职、代为履职、公示人员信息等行为。同时,《董监高规定》明确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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