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部委发文支持新型农业 分析称信贷仍将向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
原创
2021-05-25 16:59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张晓翀
近日央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

财联社(北京,记者 张晓翀)讯,近日央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健全名单发布制度,加强银企融资对接。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

东吴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马祥云对财联社表示,今年虽然总体上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信贷投放收敛,但结构上仍是对重点领域、需要信贷支撑的方向加大支持力度,信贷总体上呈结构性宽裕的特点。

马祥云解释称,近来监管层已经指引银行业向欠发达地区、高端制造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码信贷和金融资源支持,此外今年监管层对国有大行真实的小微信贷考核增速仍有30%的目标线,上述动作均显示出政策层面在信贷政策上的倾斜。

针对痛点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和股权进行融资。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意见明确,要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依照程序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梦宇对财联社表示,长期以来,农业存在经营不确定性高、抵质押物不足、贷后管理难度较大、企业规范性不足等问题,制约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业的信贷投放。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不同程度上存在以上问题,使得其发展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的积累,较难在短期内扩大规模。本次出台政策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痛点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梦宇认为,在信贷政策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贷款方面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银行可结合白名单,推进差异化的信贷产品设计,在信贷获批速度、纯信用贷款规模、期限、贷款利率等方面结合企业资质给予优惠条件。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普惠型贷款模型已具备白名单推荐制的硬件条件,该项政策的推行将使得银行业可快速识别目标客户,并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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