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要来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申请获央行受理
2021-06-04 19:50 星期五
澎湃新闻
进入监管时代后,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两家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率先获受理。

进入监管时代后,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两家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率先获受理。

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受理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其中,中信集团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光大集团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4日。

随着《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控办法》)去年9月公布,金融控股公司从2020年11月1日起就正式进入监管时代。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是最早获受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的公司。

按要求,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应当在《金控办法》正式实施后的12个月内向央行提出设立申请,经批准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如果在股权结构等方面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

获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凭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名称中应当包含“金融控股”字样。

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开展跨业投资,形成了金融集团;还有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了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

本次获受理的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都是国务院批准的支持国家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控股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

其中,中信集团(原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在邓小平同志支持下,由荣毅仁同志于1979年创办的。中信集团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200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2011年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并发起设立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股份)。2014年8月,中信集团将中信股份100%股权注入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实现了境外整体上市。

中信集团深耕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五大业务板块,中信股份(SEHK:00267)是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信股份的总资产达港币97408亿元,归属于普通股东的权益为港币6743亿元。

目前,中信集团的党委书记、董事长为朱鹤新,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为奚国华。

光大集团由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发起设立,其中,汇金公司持股63.16%,财政部持股33.43%。目前光大集团已经成为横跨金融与实业、香港与内地,机构与业务遍布海内外,拥有金融全牌照和环保、旅游、健康、高科技等特色实业,具有综合金融、产融合作、陆港两地特色优势的国有大型综合金融控股集团。

光大集团在境内外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光大永年、中青旅控股、嘉事堂、中国飞机租赁、光大嘉宝、光大水务、光大绿色环保等上市公司。截止2019年底,集团合并总资产达到5.2万亿元,净资产5269亿元。

目前,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李晓鹏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吴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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