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5日 09:47:26
国家卫健委: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视力检查
财联社6月25日讯,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文件,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包括:新生儿期2次,分别在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时;婴儿期4次,分别在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时;1至3岁幼儿期4次,分别在一岁半、两岁、两岁半、三岁时;学龄前期3次,分别在4岁、5岁、6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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