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3日 17:03:27
工信部等三部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财联社7月13日讯,工信部、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非法收集、出售、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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