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1日 18:08:04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财联社8月1日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提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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