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严禁股权代持、隐形股东等行为!监管再出重拳:清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违规持股
原创
2021-08-06 11:54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王宏
业内专家表示,这是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中股权穿透监管的延续。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讯,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正严厉查处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含董监高)隐蔽、变相、委托他人或通过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实际出资或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出资而实际占有本公司股权收益等情形。

具体来看,此次检查覆盖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其他非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银保监会监管的所有法人机构。

业内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是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中股权穿透监管的延续,能够让银行、保险机构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更清晰,并能防范不恰当、不正当的关联交易,以及不正当利益输送。

据了解,此次排查主要有三个重点:一是排查公司员工(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持有本公司及子公司股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变相、委托他人或通过近亲属持有公司股权,不实际出资或用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实际占有公司股权收益等情形,不含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职工股、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依法取得股权等情形。

二是梳理2018年以来已发现的员工违规持有本公司及子公司股权问题,包括已处罚或整改退出的违规情形。

三是排查公司股东股权中是否存在其他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以及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违规持股问题。

此外,银保监会还要求各银保监局、机构监管部门、管委会在前期股权(含资本不实、股东不实)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公司治理评估、现场检查以及巡视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其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及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违规持股的有关情况。

银保监会明确表示,银保等机构要充分认识清理员工违规持股的重要意义,少数员工通过违规持股谋取私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严重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要深刻认识清理员工违规持股的重要意义,深挖彻查,积极稳妥推动完成银行保险行业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行业秩序。

同时,还要求相关方面加强股东资质审核,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有效识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确保各方关系清晰透明,严格禁止股权代持、隐形股东等行为。

据悉,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机构人员违规持股情况表。各银保监局、机构监管部门、管委会应汇总所辖机构排查情况和员工持股违规问题梳理汇总情况,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汇总报告及附表报送至银保监会公司治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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