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期货启动混改!不改变浙商证券控股权,增资方将在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期货公司拉开混改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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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08:51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周晓雅
对于此次混改的目的,浙商证券表示,是为支持浙商期货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浙商期货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向行业头部迈进。

财联社(深圳,记者 周晓雅)讯,又一家国资背景期货公司启动混改。9月14日,浙商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浙商期货启动混改事宜的公告。

浙商证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混改的议案》,同意启动浙商期货混改工作,并以 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启动浙商期货增资涉及的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具体混改方案成熟后再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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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并购投资、合资新设、产权流转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早在浙商期货之前,创元期货也拟通过进行定向增发,计划引进新的优质战略投资者,实施骨干员工持股计划,成为首个推出员工持股的国有控股期货公司,而接下来,浙商期货的实际混改方案值得持续关注。

拟公开征集投资者增资扩股

对于此次混改的目的,浙商证券表示,是为支持浙商期货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浙商期货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向行业头部迈进。

具体来看,此次浙商期货的混改工作,将严格依照相关国资监管法规的要求,由浙商期货在浙江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投资者,择优选择若干名投资者对浙商期货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及增资比例将在浙商期货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确定。

截至目前,浙商期货的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混改具体方案还在审慎论证过程中。

不过,浙商证券强调,此次混改不涉及浙商证券对浙商期货控制权的变动。增资完成后,浙商期货仍然纳入浙商证券合并报表范围,对浙商证券的日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另外,鉴于此次混改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同时,本次浙商期货混改拟引入的增资方尚需在浙江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进场的方式征集,能否征集到增资方存在不确定性,浙商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次浙商期货混改尚需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构审批,能否通过审批及审批通过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期货公司拉开混改序幕

作为一家老牌期货公司,浙商期货于1995年9月在杭州成立,隶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由浙商证券全资控股,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在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浙商期货依托传统期货经纪业务,结合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商业务,取得较为亮眼的成绩。

浙商期货半年报显示,浙商期货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4.16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2.45亿元近乎实现翻倍增长,净利润为1.0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0.35亿元增长191.43%。而全行业在今年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60.92亿元,同比增长81.38%。截至6月末,公司净资产25.5亿元;期末客户权益169.13亿元,同比增长93.96%。

正因如此,此次混改也具备启动的基础。浙商证券在公告中提及,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股权结构,推进体制和机制的转变,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拟启动混改工作。

而在浙商公告启动混改之前,另一家国资背景期货公司创元期货业也于近期披露混改相关工作进展。

作为2021年正式入选江苏省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企业,创元期货拟在目前公司总股本5亿股的基础上定向发行不超过(含)4亿股,预计定向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含)9亿股。

通过定向发行,创元期货计划引进新的优质战略投资者,实施骨干员工持股计划,有意向老股东进行同步增资。预计新的战略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定向发行后总股本的15%,预计骨干员工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定向发行后总股本的5%。

目前,创元期货已经在苏州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征集战略投资方。

与创元期货相比,浙商期货目前的混改工作仍处在初期阶段,具体的混改细则仍有待关注。不过,提升期货经营机构整体实力,构建模式多元、覆盖面广、切合实体经济需求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是当前期货行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曾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A股上市,提升机构整体实力;大力推动员工持股,期货公司提升竞争力,必须要有一批骨干管理和业务人员。要通过适当的持股安排,将这批人留住,把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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