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客户考研遭当场抓获!中信证券25岁员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12-09 17:59 星期四
澎湃新闻
12月8日,中国检察网官网披露的起诉书显示,2020年12月26日,在中信证券公司大连分公司工作的李某某,在代替兴某某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时被当场抓获。

一名年仅25岁的中信证券公司大连分公司员工,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取保候审。

12月8日,中国检察网官网披露的起诉书显示,2020年12月26日,在中信证券公司大连分公司工作的李某某,在代替兴某某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时被当场抓获。

起诉书显示,因李某某是证券行业新人,客户少、销售业绩不佳。兴某某了解到后对李某某承诺,如果其同意代替参加考试,就给李某某拉客户购买证券,以提高李某某的年底销售业绩,李某某遂应允替考。

image

具体来看,被告人兴某某,男,1982年出生,现年39岁,汉族,本科文化。因涉嫌代替考试罪于2021年1月16日被锦州市公安凌河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李某某,男,1996年出生,现年25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中信证券公司大连分公司工作。因涉嫌代替考试罪于2020年12月28日被锦州市公安凌河分局取保候审。

事情原委方面,起诉书显示,1982年出生的兴某某报考参加了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因害怕考试不通过,找到了中信证券大连分公司工作的李某某,要求其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其中,兴某某了解到李某某因是证券行业新人,客户少、销售业绩不佳,就对李某某承诺,如果其同意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就给李某某拉客户购买证券,以提高李某某的年底销售业绩,李某某遂应允替考。

不过,在2020年12月26日,李某某在代替兴某某考试时,被考务室监考老师发现,核实替考情况属实后被当场抓获。2021年1月15日,兴某某也投案自首。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兴某某、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信证券2021年半年报显示,在营收构成方面,中信证券的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在总营收中的占比高达25%。今年上半年,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实现收入92.48亿元,同比增长达40.67%。

近年来,金融机构为了争夺客户资源,营销手段层出不穷。

例如,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有券商营业部曾推出过客户子女暑期作业免费辅导的服务。

收藏
103.27W
我要评论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2.48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