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5日 19:52:53
国家烟草专卖局: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财联社4月15日电,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零售业务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子烟本店零售。电子烟零售点实行与卷烟零售点相独立的布局规划。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运用市场手段从严制定本省(区、市)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并进行动态调整:1.数量布局上电子烟零售点实行数量管理;2.空间布局上应符合电子烟消费群体特点;3.布局规划中应包含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不予电子烟零售许可的情形,并对其中需要细化规定的不予许可的业态类型和经营场所等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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