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6日 16:59:09
首批券商大集合改造批文下发 3家券商尝鲜
财联社8月16日讯,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8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向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和东方证券下发同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函。其中,中信证券和东方证券各1只产品获批变更合同,国泰君安证券有2只产品获批变更合同。批文显示,证券公司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做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等文件的修改工作;证券公司应会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产品的信息披露、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和客户服务等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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