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21:54:48
马鞍山规定楼价跌幅不得超10% 住建局回应希望报价“实”一点
财联社11月7日讯,今天,马鞍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名为《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在房地产圈内被多次转发,其中对商品房预售最小规模进行调整,同时调整新预售楼盘资金监管标准,并规定新备案商品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10%。对此,马鞍山住建局市场监管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认印发了这份文件。(中国房地产报)
收藏
507.86W
我要评论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3.35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