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 22:54:01
河北:符合条件的养猪场(户)可获多种补贴
财联社11月15日讯,近日,河北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专项补贴、临时贷款贴息等多项措施。对生猪调出大县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购买生猪发生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补贴期限暂定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对补贴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补贴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利息补助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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