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 17:07:20
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
财联社11月19日讯,国务院公告,同意按照《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6部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有关规定。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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