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17:20:26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出现重大过失最高处相关评级业务收入3倍罚款
财联社11月29日讯,央行、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提高了罚款金额,办法规定,信用评级机构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投资人、评级委托人或者评级对象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由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给予警告,并处相关评级业务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评级业务收入或者评级业务收入无法计算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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