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6日 19:42:10
湖北: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等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额
财联社2月6日讯,《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提出,凡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疫情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根据疫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额。对湖北省从事蔬菜配送的企业,根据配送量给予财政补贴。对组织销售供应的大型超市适当给予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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