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0日 11:48:51
浙江宣判首例违反居家隔离规定妨碍公务案:有期徒刑九个月
财联社2月10日讯,昨天,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月2日上午,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人员王某某有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的行为,遂对其进行劝导,但王某某不予配合,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民警到场协助开展劝导工作,王某某仍不配合,并用手攻击民警,抓伤其脸部、颈部。当日,王某某被刑拘。2月6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于9日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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