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4日 17:29:13
电报|央行专项再贷款资金 辽宁省财政再给予25%贴息
财联社2月14日讯,辽宁省金融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表示,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按银行机构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实际利率的50%、2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之中,省级财政对疫情防控相关的重要医用物资等生产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7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财联社记者 李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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