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1日 17:35:16
两部门: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
财联社7月1日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在价格机制方面,除计划电量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外,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双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进行限价。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可对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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