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案提起公诉
2022-05-06 10:14 星期五
财联社
责编 孔令来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财联社5月6日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兴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何兴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1.86W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29.32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