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鼓励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
鲸平台智库专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王剑,接受鲸平台采访,对《意见》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鲸平台:《意见》提出,支持符合科创属性的数字化文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你认为什么类型的数字化文化企业是有科创属性,硬指标有哪些?
王剑:个人认为有科创属性的文化行业场景有很多,例如,可以建设和研发数字化技术的文博与文旅业,可以通过VR与3D虚拟技术,让顾客远程领略历史和景点风光;演艺拍摄机构,通过数字模拟以及数字场景技术,来替代过去耗费巨大的布景、置景,解决以往频繁转场、不得不封路、影响正常人生活的拍摄环境问题,让消费者真切感受到“身未动,心已远”的沉浸式体验。
所谓的“硬指标”,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专家以及需求方结合市场环境来共同制定。
鲸平台:《意见》里有一个关键词是“国家文化专网”,这个专网有没有可能成为文化领域的AMT(阿里、美团、腾讯),让我们的日常文化活动可以在此专网上进行?你认为具体会有哪些功能,对企业和居民会有什么影响?
王剑:根据《意见》里指出的“建设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可以想像,完全可以借助已有的社交服务类的APP,形成一个全新的综合文化服务体系。
目前,阿里、美团、腾讯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链系统,旗下都有相应票务服务系统。如果可以整合这些公司的文化服务资源,可以通过单独的后台插件、小程序系统建立起统一的集文化信息、文化资讯、文化导览、线下与线上票务服务,实现文化服务一网通,就是“国家文化专网”的基本雏形。
对于企业来说,实际是将全网的文化资源流量集合在一起,彼此取长补短,可以有效发挥各自背景继续完善和发展“文化专网”功能性开发。
对于老百姓来说,文化信息服务更专注,而且不必来回切换APP,选择任何一家,都能实现文化功能需求。
不过,不得不说,由于其中涉及到具体利益,文化专网只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出面统筹、协调、管理,才有可能实现。
鲸平台:《意见》提出,要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方向。您认为,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有哪些方向?在建设过程中,国有与民营企业分别存在什么机遇和挑战?
王剑: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被倡导了很多年,国内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建设,也在不断发展中。
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其实就是之前提出的“互联网+”战略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
比如,传统媒体添加了融媒体,就是一种改变传统的广播电视生产制作、直播体系以及传递信息的方式。再比如,文博产业中,博物馆以及相关研究中心获益匪浅,例如南京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实现藏品管理的基本原理,是以射频识别技术为代表的智慧管理系统,可以在不接触藏品基础上,完成藏品的全息数据扫描与存贮。再比如,敦煌莫高窟通过安装传感器,凭借智能感知技术,监控洞窟内的温湿度和病害。再比如,通过用户生产内容(UGC以及衍生的XGC)的B站、抖音等网络平台,已实现生产、分发和消费的双向互动和开放链接,开启了“产消一体”的文化共创时代。
文化数字化的应用还反哺到了制造业、家居等行业,如智能汽车最核心的人机交互系统实际就是依托数字化文创产业不断迭代与提升。
同样,智能生活家居系统,也是在考虑到如何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创造虚实融合的生活体验基础上,不断完善中。
至于文化产业领域的电商、社交、教育等,更是与数字化产业紧密结合,互相交融,成为外部效应为主的新数字文化经济层次。
正是由于文化数字化的关键是以科技为助力,离不开其中的AI智能技术、算法技术以及数字化设计等产业支持,这才有力提升了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数字化总体水平。
同时,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更离不开内容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仅从这三个层面来看,又将会进一步带动相关就业与岗位需求。
在这个建设过程中,我国的文化企业最大机遇就是内容创作需求、数字化技术需求。但这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倒逼我国各类文化企业不得不加快自身数字化建设和文化创作能力,也会让很多不具备数字化能力或者无法持续输出优质内容的企业被优胜劣汰,最终被洗出新一轮的行业发展与整合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