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时评】遭员工冷遇的股权激励要引以为戒
原创
2022-05-27 13:19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罗克关 特约评论员 许文山
股权激励应秉承让企业、员工和股东三方皆受益的初衷,如果一开始的方案就可能造成某一方利益受损,那还有必要推出吗?
听说海南矿业近百名员工放弃股权激励,什么原因,能否求证一下?

最近,海南矿业股权激励议案被过半数激励对象(员工)全部或部分放弃,引发舆论关注。

股权激励近年在A股十分盛行,通常被认为是给员工的福利。统计显示,2021年A股共有818家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较2020年同期增加83.30%。正常来讲,一份激励议案需要公司股东及激励对象认可,因股东大会有权利否决相关议案,管理层在制定方案时会注重股东利益。此次海南矿业的议案却遭到一半以上激励对象的冷遇,在A股市场实属罕见。

从议案具体内容看,似乎也有给员工发福利的意味:中层及以下员工169人可获得1349.40万股限制性股票,人均约8万股;“放弃”当日公司股价报收8.1元,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5.36元/股高出50%左右,意味着获得授予即人均账面浮盈超过20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好的“躺赚”机会,为什么还有过半员工放弃?笔者认为,真实原因可能并非企业解释的“部分员工临近退休所以在资金上面会有需求”,员工放弃考量更多的应该还是能不能满足激励条件,以及公司股价未来会不会继续受到非经营业绩之外的干扰。

首先,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是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基数为2019~2021年的三年平均净利润。第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则要求2023年和2024年的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30%和60%。

这一要求表面看似乎不高,但海南矿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资源企业。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高达8.74亿元,同比增长513%,主要得益于铁矿石、油气等大宗商品周期整体上行等因素。这导致2019~2021年平均净利润的基数近4亿元,而前两年的净利润均在1.5亿元以下,2018年度甚至亏损6.35亿元。周期性企业的特点是经营业绩主要受产品价格的供求涨跌影响,员工本身能够施加的影响有限。而且,如果业绩考核未能达到要求导致股权不能解除限售,公司仅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这对员工而言可能是一种损失。

其次,另一个对股价形成干扰的因素是主要股东减持,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公开信息显示,去年下半年开始合计占公司股份超过60%的前两大股东纷纷减持,截至目前已累计减持2%左右,且均未终止减持计划。虽然主要股东未来资本运作方向不明,但大股东系的董事也放弃了20万股的激励,显然也是信心不足。

笔者认为,股权激励对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确有积极作用,但公司管理层应秉承让企业、员工和股东三方皆受益的初衷,才能将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如果一开始的方案就可能造成某一方利益受损,那还有必要推出吗?海南矿业此案的教训,当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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