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联系方式
用户反馈
网站地图
帮助
首页
电报
话题
盯盘
VIP
FM
投研
下载
全部
加红
公司
看盘
港美股
基金
提醒
2022年07月13日 15:08:32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禁止进行金融类无资质营销宣传
财联社7月13日电,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提出,禁止进行金融类无资质营销宣传。公众帐号名称设置环节,若申请主体填写的名称含有金融类相关业务含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险、基金、证券、借&贷、公募等金融业务或服务相关关键词,主体应具备适当的金融宣传资质,提供能够证明合法经营资质的材料,例如经营许可证、备案文件、行业自律组织资格等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身份资质,否则不得注册该等名称。
关联文章
微信:公众号禁止有偿荐股等金融类欺诈宣传
收藏
阅271.08W
我要评论
反馈意见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