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投资服务,提升引资质量,扩大制造业外资流入。
9月29日,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夏晴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取得重要成果。
一是利用外资规模稳定增长。近十年,我国引资规模一直稳居全球前三位。202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15万亿元人民币,位居世界第二,较2012年增长62.9%。今年前8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8927.4亿元,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依然保持了两位数增长。
二是法律保障更加完善。2020年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的基本制度,保障了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三是外资准入更加开放。连续五年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和自贸试验区限制措施条目分别减至31条、27条,在汽车、金融等领域推出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吸引了更多外资企业来华经营。
四是促进措施更加有力。发改委多次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现行的2020年版目录总条目1235条,鼓励类外资项目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等多项优惠政策。
五是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各部门、各地方连续三年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充分保障了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待遇。
夏晴指出,下一步,发改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部门、各地方一道,切实落实稳外资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加紧出台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版《目录》将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二是出台制造业引资专项政策。发改委将于近期发布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政策措施,加强投资服务,提升引资质量,扩大制造业外资流入。
三是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前五批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加快实施,适时推出第六批具有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外资项目。
四是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将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为跨国公司投资和地方招商引资搭建平台。继续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外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切实享受国民待遇。
此外,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表示,煤价、电价改革文件实施以来,国内煤炭、电力价格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与国外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情况,形成鲜明对比。以今年9月上半月为例,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煤炭期货平均价格438美元/吨(折合人民币超过3000元/吨),同比上涨158%,国内煤炭港口现货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英国、法国、德国市场交易电价涨至去年同期的4~10倍,而我国电力用户平均电价同比仅上涨10%,居民、农业电价保持稳定,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为稳物价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今年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全球粮食、能源等价格大幅上涨、我国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加大,但国内物价保持平稳运行,1—8月CPI累计同比涨幅仅为1.9%,明显低于美国8.3%、欧元区7.6%的水平,可谓“风景这边独好”。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