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投教】关于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四个问题
2023-02-27 16:53 星期一
一起来看看吧!

1、投资者参与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交易,能否提交市价申报? 答:不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可以采用限价申报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申报类型。

2、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匹配成交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多少?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成交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3、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有什么要求?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单笔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亿元面额。开盘集合匹配阶段,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匹配阶段,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得高于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100个基点。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目前可用于深交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有哪些?

答: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质押券品种应当符合登记结算机构关于质押券准入标准的相关规定,可用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及其折算率请参见深交所网站“信息披露”栏目中“交易参与信息-回购质押券及折算率-通用质押式回购质押券折算率”的相关信息。

image

收藏
68.39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要闻
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