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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答: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是指回购双方自主协商约定,由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以融入资金,并在未来返还资金和支付回购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2、深交所公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交易信息包括哪些?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相关规定,本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所网站公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当日交易汇总信息,包括最高利率、 最低利率、加权平均利率、加权涨跌幅度、初始交易及续做成交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及续做对应的购回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披露未到期余额的统计数据。
3、当日买入的债券能否进行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相关规定,当日买入的债券,采用逐笔全额结算方式的,当日可以作为协议回购的质押券;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当日不得作为协议回购的质押券。
4、停牌的债券是否可以进行协议回购申报?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相关规定,拟质押券现券交易当日全天停牌的,本所不接受以其为质押券的协议回购初始交易申报、质押券变更申报和到期续做申报。
5、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期限有何规定?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相关规定,协议回购的期限不得超过365天,且不得超过质押券的存续期间。
6、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有哪些申报类型?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相关规定,本所接受下列类型的协议回购交易申报:
(1) 初始交易申报;
(2) 质押券变更申报;
(3) 到期续做申报;
(4) 购回交易申报。
前款所述协议回购交易申报均由正回购方发起。本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协议回购交易申报发起方。
7、深交所接受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申报时间是什么?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相关规定,本所接受协议回购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