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票并误导香港证监会!此人被罚终身市场禁入
2023-03-01 20:44 星期三
香港证监会官网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康宏资产管理前持牌代表黄冠成曾参与一项涉及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操纵计划。

香港证监会终身禁止康宏资产管理前持牌代表黄冠成(男)重投业界。

香港证监会经调查后采取上述纪律行动。调查发现,黄参与一项涉及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的公司(A公司)的股票操纵计划。

在2016年6至7月期间,黄作为康宏资产管理的财富管理顾问成功说服其同事X参与该计划。X继而招揽及安排其十名客户向涉及该计划的操纵者购买A公司的股份。X的客户同意持有该股份一至三个月,期间操纵者据称将会推高A公司的股价。他们也同意只会在X允许下才出售该股份,以换取相当于交易价值12%至15%的现金回佣。然而,在X的客户获准沽出股份之前,A公司的股价暴跌,令他们蒙受了重大损失。

黄协调、安排及促成X的客户向操纵者购买该等股份的交易。具体而言,每次交易前黄都会事先与操纵者确认日期、时间、规模及价格并向X发出详细指示,以确保X的客户的买盘指令与操纵者的卖盘指令互相配对。黄随后会从操纵者收取现金回佣并支付给X,再由X分派予其客户。

证监会还发现,当黄在2018年出席与证监会进行的会见时,明知而提供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回答,以隐瞒他参与该计划一事,因而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监会认为黄并非持有牌照的适当人选,原因是他的行为令人对其品格、可靠程度,以至其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和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产生极大怀疑。

证监会在决定对黄采取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黄的失当行为属蓄意、严重且明显有欠诚实,并导致X的客户遭受重大损失;

他企图隐瞒其失当行为及误导证监会,因而妨碍了证监会的调查;

有需要向业界传递具阻吓力的强烈讯息,以示证监会绝不容忍有关失当行为;及他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备注:

黄曾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并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5月15日及2015年9月16日至2018年5月20日期间隶属于康宏资产管理(现称环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目前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A公司其后被私有化,及于2021年撤回上市地位。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84(2)条,任何人在看来是回答证监会调查人员根据该条例第183(1)(c)条提出的问题时,明知而说出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话语,即属犯罪。

收藏
75.6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2.61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