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吴立新律师表示,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为3个月,最长为6个月,没有例外。 ②“单位行贿”罪名一旦成立,单位会受到处罚、涉及罚金,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科创板日报》6月1日讯(记者 陈美)包凡事件又有新消息。据经济观察网报道,知情者称,中国监察机构对包凡的留置时间,从2023年5月7日起,延长3个月。
今年3月底,曾有消息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包凡马上要放出来了。并表示,“消息准确”。但彼时记者向华兴资本求证时,未获得回复。
该消息人士口中的“包凡马上要放出来了”,或与留置期有关。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今日,记者再次向该消息人士询问时,对方却没有回应。同日,一位FA人士表示,目前华兴资本仍在正常经营。“我有一个项目就是与华兴资本一起做的。”
据该人士表示,现在一些公司不敢给华兴资本独家(财务顾问)了。“听说有不少人员变动,应该是(华兴资本)有人在主动找工作。”
据媒体报道,包凡此次留置期延长,涉嫌罪名为“单位行贿”,案由与丛林相关。《科创板日报》记者今年2月报道丛林被带走时,有投资人士表示,“应与‘旋转门’有关,涉及利益输送”。
“丛林在工行主管融资租赁业务时,在船舶租赁上应该违规操作比较严重,涉及金额很大,有两千万美元,其中还牵涉到国际交往等。”该投资人士称。
从时间点上看,丛林2020年前后离开工商银行系统,转投包凡旗下。2020年11月,丛林进入华兴证券董事会。那么,“单位行贿”是否涉及华兴资本?截至发稿时,记者未得到华兴资本回复。
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荻律师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单位行贿”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行贿,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一旦罪名成立,单位会受到处罚、涉及罚金,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是双罚制,丛林出事后包凡立马做切割。工商变更显示,2023年2月7日,原董事长丛林和两位董事王徽、马宁退出,新进五位董事:项威、陶坚、陈杨、辛欣、王成;监事由董建瑾变为郑熠。
实际上,早在2022年9月6日,丛林就被追责。彼时,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对丛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决定称:华兴证券存在“经营管理活动与股东、关联方之间未保持独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在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形”两项问题,丛林“作为华兴证券的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华兴资本)很可能称,“上述情况仅对丛林个人,与公司无关”,且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对于公司原高管(包凡、丛林)是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华兴资本也同样可能因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暂无法判断影响。
不过,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吴立新律师表示,如果已经被指控为单位行贿,这种切割意义不大。“因为,单位已经是犯罪嫌疑人。”
截至目前,包凡已留置3个月,华兴资本继续停牌。根据消息,包凡还将被留置3个月。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吴立新律师表示,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为3个月,最长为6个月,没有例外。从2023年5月7日起第一次留置期满计算,包凡下一次留置期满将是2023年8月7日。
届时,包凡、华兴资本何去何从,《科创板日报》将持续关注。